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在逃税罪中,“数额较大”有着明确标准:纳税人通过欺骗、隐瞒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干脆不申报,以此逃避缴纳税款,当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时,就符合“数额较大”。
而“数额巨大”虽未在全国有统一且明确到具体数字的标准,但通常意味着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更大,情节更为严重。
值得注意的是,若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纳税人能够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且已受到行政处罚,那么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有个例外情况,即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即便满足上述补缴等条件,仍需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