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赃与批捕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联。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这一行为属于酌定从轻情节。
当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时,这就体现出他们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
在检察院进行审查批捕的阶段,这一情节会被纳入考量范围。
倘若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并且嫌疑人还积极退赃,那么就降低了其社会危害性。
此时,检察院可能会觉得采取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就能够有效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进而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然而,如果犯罪性质极为恶劣、情节严重,即便犯罪嫌疑人退赃了,检察院也很可能依然会作出批捕的决定。
所以说,退赃仅仅是影响批捕决定的一个因素,而不是决定批捕与否的唯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