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子女婚前购置并登记在其名下的车房,通常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倘若车房是婚后由父母出资购买的,情况就变得较为复杂。
倘若父母明确表明是赠予给子女一方的,例如有赠与协议等书面材料作为依据,那么此财产就归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但若父母未明确表示是赠予给某一方,一般就会被视作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予,在这种情形下,车房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这些情况的判定,不能一概而论,必须结合具体的证据以及其他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才能准确地确定车房的归属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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