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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终审裁定变更抚养权

离婚终审裁定变更抚养权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10-31 17:59:39 已帮助28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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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终审裁定变更抚养权

若想凭借终审裁定来更改抚养权,关键在于拥有符合法定变更情形的证据

就像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倘若身患严重疾病或是伤残,导致无力继续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又或者其存在不尽抚养义务的行为,亦或是有虐待子女的举动,亦或是与子女共同生活时,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了不利影响;当子女已满八周岁,且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又具备抚养能力等这些情况时。

在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据,像是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能直观反映出一方的身体状况;还有对方不良行为的证人证言,以证实其行为的真实性;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孩子,要获取其意愿的表达,这能充分体现孩子的主观想法。

法院会全面考量各种因素,始终以孩子的利益最大化为准则进行审查和判断,最终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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