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会见时会见人必须明确表明自身身份,让未成年人清楚知晓,同时要告知其享有的各项权利,像有权申请回避等。
笔录需详细记录未成年人的基本信息,像身份、家庭状况等,这能为后续案件处理提供基础资料。
对于案件相关部分,要精准记录未成年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涵盖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涉及的人员等。
并且要格外关注未成年人的主观状态,比如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等心理因素,这有助于全面把握案件情节。
在制作笔录的过程中,语言一定要通俗易懂,绝不能使用复杂的法律术语,以防给未成年人造成误解。
记录完毕后,要让未成年人仔细核对内容,确保无误后签字。
若发现记录有偏差,必须及时进行更正。
如此一来,这样的会见笔录能够助力检察机关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