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方为进行_
_项目施工生产,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佰__拾__万
仟
佰
拾
元整(¥
)
第二条
借款月利率为千分之_5.5_,利息在借款时一次性收取。
第三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借款时间共__年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1.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归还借款。
借款方如逾期不归还借款,贷款方有权在借款方在公司内部银行中账户划款或在工程款收取中冲抵,并按合同规定的利率加收100%罚息。
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规定减收利息。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项目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合同规定的利率加收100%罚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
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五条
其它
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
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
借款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