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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检察院批捕权归法院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

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实际上这是一个动宾短语,或者是动宾词组,批准逮捕是一个刑事诉讼程序,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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