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合伙联营专题 > 个人与公司合伙搞项目

个人与公司合伙搞项目

个人与公司合伙搞项目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2024-02-21 17:07:23 已帮助236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个人与公司合伙搞项目
公司和个人合作项目,个人交税办法:

首先交企业所得税

公司和个人对所得进行分配,然后交企业所得税;

接着交个人所得税

对公司和个人分配后的个人所得利润,再交个人所得税。

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或实物课征,是国家最主要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

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方法有很多种,如税收、发行货币、发行国债、收费、罚没等等,而税收则由政府征收,取自于民、用之于民。

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征。

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