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制措施专题 > 治安拘留期限分几

治安拘留期限分几

治安拘留期限分几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2-23 13:12:47 已帮助255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治安拘留期限分几
治安拘留期限视情况而定。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拘留的期限分为三个档次,分别是:

1、1日以上5日以下;

2、5日以上10日以下;

3、10日以上15日以下。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1)警告

(2)罚款;

(3)行政拘留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