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只写女方名字时,财产分割情况会因出资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倘若一方全款出资,情况如下:若女方在婚前以自身的个人财产全款买下房子,那这房子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需参与分割;要是男方出了资却只写了女方的名字,且没有特别的约定,就可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房子归女方个人所有。
而若一方首付,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情况又有所不同。
若女方在婚前付了首付,婚后夫妻一起还贷,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需要进行分割的。
此时,女方需要给男方相应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数额要根据共同还贷的金额、房屋的增值等因素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