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实现产品利润更大化的途径是使消费者群体接受该产品。
普通消费者同专业设计人员对待一项产品的外观设计的眼光和审美观察能力是不同的,审美能力和水平也有高低之分。
在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审查、无效审查中,应当以专业设计人员的眼光和审美观察能力去审视一个新的外观设计是否具有美感,是否有新颖性和创造性,是否和已有的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
而在侵权诉讼中,在认定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时,则应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
只有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在这里才是客观公正的。
不同商品有不同的消费者,在进行判断时要根据个案的产品去划定其消费者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