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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批捕后的下一步程序

检察院不批捕后的下一步程序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2-29 01:14:45 已帮助20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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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批捕后的下一步程序
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时,必须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应逮捕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公安机关应立即将被拘留者释放。

如公安机关对不批准逮捕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要求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还可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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