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公司名称的变更对专利权利的归属并无影响,即便仅只是名称改变,专利的权利主体依然是原公司主体。
当公司进行第一次改名时,务必向专利局递交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同时附上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公司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借此来变更专利著录项目里的公司名称。
若公司第二次改名,同样需要依照上述流程,再次向专利局提交变更请求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文件。
倘若未能及时办理变更手续,那么在处理专利相关事务(诸如许可、转让、维权等)时,就很可能会遭遇阻碍,原因在于专利登记的权利人名称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并且,在办理过程中,一定要保证所有相关文件的填写既准确又齐全,如此才能顺利完成专利权利主体名称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