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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改名两次的专利权利变更

公司改名两次的专利权利变更
国家鼓励发明和创造,并且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发明和创造的专利,未经过专利人的允许其他人不得使用专利,专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专利也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也不是每个专利都能受到法律保护。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直属机构。
2024-10-31 18:13:38 已帮助22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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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改名两次的专利权利变更

首先,公司名称的变更对专利权利的归属并无影响,即便仅只是名称改变,专利的权利主体依然是原公司主体。

当公司进行第一次改名时,务必向专利局递交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同时附上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公司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借此来变更专利著录项目里的公司名称。

若公司第二次改名,同样需要依照上述流程,再次向专利局提交变更请求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文件。

倘若未能及时办理变更手续,那么在处理专利相关事务(诸如许可、转让、维权等)时,就很可能会遭遇阻碍,原因在于专利登记的权利人名称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并且,在办理过程中,一定要保证所有相关文件的填写既准确又齐全,如此才能顺利完成专利权利主体名称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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