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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离婚冷静期好久实施

福建省离婚冷静期好久实施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3-05 14:40:36 已帮助26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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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离婚冷静期好久实施
婚姻冷静期一般就是指离婚冷静期,这在《民法典》中有专门的规定。

福建省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中的第四章【离婚】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注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5月28日通过,自施行。

相关内容:

离婚冷静期的适用条件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

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而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情形,如果一方提起诉讼离婚,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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