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住所地,指的是户口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指的是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另一个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