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股东的减持行为受到了极为严格的法律管控。
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方面,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 36 个月内,他们不能对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进行转让,也不能委托他人管理这些股份,同时不能提议让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而对于其他股东,像持股 5%以上的那些股东等,其减持同样要遵循相关的减持规则。
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进行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要是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在同样的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等。
这些严格的规则,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维持证券市场的稳定,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因股东的过度减持而引发市场的大幅波动和投资者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