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条文,针对上诉案件,二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的特定期限内会确定开庭时间。
通常情况下,二审法院会在立案后的合适时间安排开庭,然而这合理时间并未有极为明确的固定天数,需综合考量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法院的案件量等多方面因素。
倘若案件的事实清晰明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也不大,那么就有可能采用简易程序,进行书面审理而无需开庭,直接作出判决。
倘若需要开庭审理,法院会提前把开庭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通知给当事人,并且一般会给予当事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像提前 3 日通知等,以保障当事人能够充分做好准备参与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