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父母全额出资,且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这就被视作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此房屋便属于出资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要是仅部分出资,对于出资的那部分,也倾向于认定为是给自家子女的赠与。
然而,倘若婚后夫妻双方一同还贷,那么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与之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里,一定要留意证据的留存,像出资的转账记录、相关协议等,这样在出现争议时,才能清晰地明确产权的归属,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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