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归属男方,那么女方通常具备一定的权利。
其中,探视权便是法定权利之一,关于探视的具体方式以及时间,能够由双方进行协商确定;倘若协商无果,便可交由法院进行判决。
在某些特定的法定情形下,女方还有权申请变更抚养权。
比如男方存在虐待孩子的行为、患有严重疾病致使无法抚养孩子,亦或是不尽抚养义务等,这些情况对孩子的成长有着明显的不利影响。
与此同时,女方也负有按照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倘若有此规定),并且抚养费的数额以及支付方式也是可以依法进行调整的。
总之,尽管抚养权归属于男方,但女方在孩子的成长历程中依然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