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环保追究刑事责任主要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污染环境罪”是常用的依据条款。
当单位或个人违背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处置具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等有害物质,致使环境遭受严重污染时,便可能触犯此罪。
关于“严重污染环境”,有着明确的司法解释来界定,像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达三吨以上等情况就属于此类。
此外,还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罪名,适用于环境保护领域中那些特定的破坏行为。
这些规定的目的在于,借助刑事手段,对严重破坏环境的行为给予强有力的威慑和制裁,从而切实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