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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员离婚时对孩子抚养权

失信人员离婚时对孩子抚养权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10-31 21:29:23 已帮助19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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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员离婚时对孩子抚养权

失信人员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时往往处于劣势。

确定抚养权基本原则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出发点。

法院考量抚养权归属会综合多方面,像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

失信人员存在信用缺失,这往往暗示其经济状况不稳定且缺乏诚信意识。

像因债务被执行而导致财产被查封扣押,就不利于为孩子提供稳定生活和成长环境。

不过,这并非意味着失信人员就绝对没机会获得抚养权。

倘若他们能证明自己虽失信但有足够能力抚养孩子,比如有未被执行的稳定收入来源、良好居住环境以及家人的支持等积极因素,还是有可能争取到抚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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