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倘若在判处死缓之时并未作出限制减刑的决定,那么在后续的执行进程中,基本上不可以随意地增添限制减刑这一条件。
这一规定的依据是罪刑法定原则,即一旦判决得以确定,若非经由法定的程序,就不能对刑罚中的限制减刑等条款进行变更。
不过呢,倘若察觉到原判在事实的认定或者法律的适用方面存在极为严重的错误,像出现了新的证据能证明原判的量刑过于轻微。
经过严谨的审判监督程序,像是再审等法定程序,由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
在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情形之下,是有可能性作出对限制减刑进行变更的决定的。
但这种情况务必严格遵循司法程序的要求,目的就是为了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