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夫妻共有财产而言,倘若一方未获得另一方的同意就设立了抵押权,那抵押权人若想善意取得该抵押权,就得满足这些情况:其一,抵押权人必须是善意的,也就是不清楚该财产属于夫妻共有,并且也不知道另一方不同意抵押;其二,要支付合理的对价;其三,在不动产的情况下,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而在动产的情况下,则是按照相关规定取得了抵押权。
不过,要是另一方能够拿出证据,证明抵押权人知晓该财产为夫妻共有且其不同意抵押等恶意情形,那么这种抵押权很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善意取得。
当夫妻中的另一方的权益遭受损害时,他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判定该抵押行为无效,或者撤销该抵押登记等,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