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约定所有财产归男方,这实际上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一种处置方式。
这种约定有着明确的法律要求:其一,必须是双方发自内心、心甘情愿且表达清晰的意思,不能有欺骗、强迫等不良情况。
其二,在对财产进行分割时,不能对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同时要充分考虑到无过错方、女方以及负责抚养子女一方的权益。
倘若出现一方隐藏、转移财产等现象,另一方就有权利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倘若已经签订了这样的协议,然而事后又后悔,想要重新分割财产,那就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前面所说的违法违规或者明显不公平等法定情形,只有这样,才能够借助诉讼等法律手段,请求法院对该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变更或者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