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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批捕科批捕期限

检察院批捕科批捕期限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10-31 21:40:47 已帮助16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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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批捕科批捕期限

在我国,承担批捕职能的部门经历了变化,如今是侦查监督部门等相关部门。

检察院批捕科的批捕期限有着明确的规定。

当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时,人民检察院需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之内,作出批准逮捕或是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倘若遇到特殊情况,像犯罪嫌疑人所涉罪行极为重大且复杂等,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 1 至 4 日。

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能延长至 30 日。

这些时间规定,一方面能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司法程序中得到应有的对待;另一方面,也促使司法机关严格依照法律规定,高效地开展相关审查逮捕工作,确保司法的公正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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