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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八种负刑事责任

16岁八种负刑事责任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2-27 10:46:48 已帮助200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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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和他的丈夫离婚,女方离婚后要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女方离婚后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吗?”问题回复如下:

可以,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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