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当员工因患心脏病而被辞退时,往往会涉及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倘若员工身患疾病或者因非工作原因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之内,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若员工的心脏病正处于医疗期,单位对其进行辞退便是违法的行为。
此时,员工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让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
然而,要是员工的心脏病已经超出了规定的医疗期,并且无法从事原先的工作,同时也不能胜任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那么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