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仲裁裁决的撤销与改判存在显著差异,且各自有着特定的程序规定。
撤销仲裁裁决这一行为,需由法院对仲裁裁决展开审查,看其是否具备法定可撤销的情形。
像没有仲裁协议,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以及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况,都可能导致仲裁裁决被撤销。
法院经审查后,若符合撤销条件,便会撤销该仲裁裁决。
然而,仲裁裁决并无改判一说。
一旦仲裁裁决被撤销,原仲裁裁决就从一开始就失去了效力。
此时,当事人可以依据双方的约定再次申请仲裁,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绝不存在在撤销仲裁裁决的同时进行类似改判的操作。
这体现了法律对于仲裁裁决撤销与改判的严格区分和不同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