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自诉专题 > 自诉案件原告联系不上

自诉案件原告联系不上

自诉案件原告联系不上
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在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过程中,可以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而刑事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2024-10-31 11:36:35 已帮助299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自诉案件原告联系不上

自诉案件当中,倘若原告无法取得联系,那势必会给案件的进程带来影响。

一开始,法院会想尽各种办法去联系原告,像是把传票、通知等通过邮寄的方式送到原告登记的地址等。

要是原告没有正当理由却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就中途退庭,那就按照撤诉来处理。

倘若在诉讼进程中突然联系不上原告了,其委托的代理人(倘若有)就得赶紧向法院说明具体情况。

要是因为不可抗力这类客观原因而暂时联系不上,原告在能够联系上之后,必须尽快向法院作出解释,并且申请恢复诉讼程序

总之,原告一定要保证自己与法院以及相关方面的联系是畅通无阻的,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自己的诉讼权益。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