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在对劳动关系进行裁决时,有着特定的程序和依据。
首先,明确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关键。
其主要依据涵盖劳动合同,这是最直接的证明;还有工资支付凭证,能直观反映劳动报酬的支付情况;工作证可证明员工身份及在企业的工作地位;考勤记录则体现工作的时间和出勤情况等。
当这些证据显示一方为另一方提供劳动,且接受其管理,另一方支付报酬时,通常就可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在裁决过程中,双方均有举证的权利与义务。
仲裁委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陈述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作出裁决。
倘若对裁决结果不满,在法定期限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比如,企业称员工是独立承包人而非存在劳动关系,但员工若能拿出工作受企业管理安排以及固定工资发放等证据,仲裁委就很可能认定劳动关系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