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觉得仲裁终局裁决有误时,有以下这些途径。
其一,针对国内仲裁裁决而言,倘若出现《仲裁法》第 58 条所规定的情况,像没有仲裁协议,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
此时,当事人能够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裁决的申请。
其二,对于涉外仲裁裁决,要是存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定情形,比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订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等,便可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不过,在这过程中一定要留意相关申请期限等法定要求,以确保自身权益能够得到恰当的维护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