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虽不能直接继承,然而土地所产生的收益等却能依法予以继承。
倘若外嫁女在新的居住地未曾获得承包地,那么原本的承包地依旧由她继续承包经营,此部分权益受法律的严密保护。
像土地上的收益,像农作物的收成这类,它们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能够当作遗产被继承。
关于宅基地方面,若外嫁女的户口并未迁出且属于本集体成员,她对宅基地上的房屋拥有继承权,依据“地随房走”这一原则,在房屋存续期间,她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但要是户口已经迁出并且不属于本集体成员了,那么她就只能继承房屋,而不能对宅基地进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