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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不承认行贿如何界定

双方都不承认行贿如何界定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10-31 11:53:10 已帮助207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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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不承认行贿如何界定

在双方均不承认行贿的情形下,依然能够从多个角度展开界定。

从客观证据层面来看,倘若存在资金往来的异常轨迹,就像一方账户向另一方有大额且无合理商业缘由的转账或汇款记录,这无疑是重要的线索。

此外,财物的交付证据也不容忽视,比如贵重物品的转移记录等。

证人证言起着关键作用,要是有知晓行贿受贿过程的第三人,其提供的证言就能成为认定的依据。

同时,受贿人的财产状况显著超出其合法收入,且无法说明合法来源时,这也会引发对行贿受贿行为的合理怀疑。

另外,在某些案件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与正常的商业惯例或行政办事流程相符,也可辅助进行判断。

司法机关会把各种证据综合起来,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以此来对是否存在行贿行为作出判定,而并非仅仅依赖双方的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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