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程序里,关于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开庭通知的时间规定,各个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有所不同。
通常来讲,要是有合理的缘由想要撤销开庭通知,就得赶紧向仲裁机构提出。
像发现了新的证据,这可能会影响案件的结果,需要时间去准备;又或者遇到不可抗力这种会阻碍正常开庭的因素。
要是临近开庭才提出撤销,仲裁庭一般不会批准,除非是那种极其特殊的情况,像是突然患上重大疾病这类无法预见且不可避免的情形。
当事人必须依照仲裁机构规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庭细致地阐述撤销开庭通知的理由,然后由仲裁庭依据具体的情况来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