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 (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 ,于 ______年 ____月 _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 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 _____币 _________万元,投资总 额 _______币 ___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 _____币 __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 ____ %的股 权转让给乙方 ; 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 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 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 ____币 ______万元。 现甲方将其占公司 ____%的股权以 ____币 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 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 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含转让前该股份 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 。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 ______的逾期违 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 纠纷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 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起诉。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 (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 ) ,由合营公司承 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 _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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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协商的任何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补充,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 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 ____份,合营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受让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