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检察院已对寻衅滋事案件的嫌疑人予以批捕,这就表明存在一定的证据,能显示出嫌疑人有可能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
律师能够开展如下工作:其一,前往看守所会见嫌疑人,深入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仔细查看是否存在被刑讯逼供等非法获取证据的状况。
其二,向检察院申请阅卷权利,仔细查阅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案件证据材料,认真分析这些证据是否真实、充足。
倘若存在证据不够或者其他法定情形,律师可以向检察院提出不予起诉的法律建议。
而对于案件中的受害人,如果涉及到民事赔偿部分,他们可以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进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