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若对方拒绝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注:《民法典》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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