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合伙联营专题 > 合伙以个人名义买商铺

合伙以个人名义买商铺

合伙以个人名义买商铺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2024-10-31 15:04:31 已帮助287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合伙以个人名义买商铺

当以个人名义合伙购买商铺时,有诸多法律要点需留意。

从财产归属角度讲,法律层面商铺登记在个人名下,那么对外此人便是所有权人。

然而,若为合伙出资,内部就必须有清晰的协议约定,像明确各自的出资比例、商铺实际权益的分配以及使用管理的方式等,这都属于合伙内部协议的范畴。

在风险方面,个人可能遭遇个人债务牵连商铺的状况,而对于合伙来说,倘若个人擅自对商铺进行处置,就会损害到合伙的利益。

为了能保障合伙的权益,建议签订详细的合伙购房协议,把各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清楚;倘若有可能,还可以考虑办理相关的共有产权登记手续(即便以个人名义购买,也要注明共有情况),如此便能更好地维护各方在商铺上的权益。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