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仲裁程序里,仲裁裁决的网上送达较为常见。
从合法性层面来讲,只要能满足仲裁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送达程序的规定,那就是有效的。
像不少仲裁机构都准许以电子方式送达仲裁裁决等法律文书,一般是以向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明确的电子邮箱等电子地址进行发送为依据。
但倘若当事人对网上送达的效力有异议,比如宣称未曾收到或者送达未遵循规定流程。
此时,就得审查仲裁机构是否尽到了合理的通知义务,像是否依照仲裁规则多次发送通知,以及是否留存了发送记录等证据。
要是仲裁机构的送达程序存在不足,就很可能会对仲裁裁决的效力认定产生影响,进而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