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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债

夫妻一方欠债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11-22 09:16:35 已帮助22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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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债

夫妻一方欠债得看具体情形。

要是这债务是夫妻一起生活或者一起经营产生的,或者虽然没明确说用于这些方面,可债权人能证明这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的,那就得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俩得一起承担还钱的责任。

要是这债务是以一方个人名义欠的,并且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经营,通常就认定是个人债务,由欠债的那一方自己承担还钱的责任。

不过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认定债务的性质挺复杂的,得综合好多方面的因素来考虑,像债务的用途、钱的流向、夫妻双方之前的约定之类的。

要是出现了争议,那就可以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让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认定和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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