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主要有这些:像犯罪情节特别轻微,危害程度不大,压根就不被认定为犯罪的情况;还有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的,过了那个时间点,就不能再追究;经特赦令免除了刑罚的,那也就不用再受处罚;按照刑法规定只有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要是没告诉或者已经撤回告诉了,也不用处罚;再有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的,人死了自然就没法再进行追诉和处罚。
这些情节很好地体现了法律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对犯罪行为的宽容和豁免,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比如说在一些比较轻微的交通违规行为里,如果情节真的是极其轻微,根本没对别人或者社会造成实质性的危害,那就可能会被判定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从而免除处罚。
另外,就像追诉时效期限到了之后,即便曾经有过犯罪行为发生,也不能再去追诉和处罚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