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民事诉讼一旦立案,一般会在立案的那一天起算,五天内把起诉状的副本发送给被告。
被告收到副本之后,得在十五天内提出答辩状。
接着,法院收到答辩状后,就会在五天内把答辩状的副本发送给原告。
之后,法院会确定开庭的日期,一般是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把这个案子给审完,要是有特殊情况经过批准,还能再延长三个月;要是还需要继续延长,那就得上报给上级法院批准。
不过要是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从立案那天起三个月内就能审完,并且不能再延长。
所以说,民事诉讼的开庭时间,通常是在立案后的几个月内,具体得看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适用的程序之类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