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案外人财产是明确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诉前保全的恰当对象必须是与案件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的财产。
一旦错误地保全了案外人的财产,案外人便有权提出异议。
案外人需向实施保全措施的法院递交书面异议,详细说明自身对被保全财产享有权利,诸如所有权等情形。
法院在收到异议后,会展开严格的审查。
倘若经审查认定案外人的异议是成立的,那么就会即刻解除对该财产的保全措施;倘若认为异议不成立,就会驳回案外人的异议。
倘若案外人对驳回异议的裁定存在不满,还可以借助执行异议之诉等合法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以确保自身的财产权益不受非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