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律师您好:我爷爷开了一家药店,我妈妈和婶婶在药店帮忙,我婶婶属于泼妇类型的,不讲道理,有时候和乡里乡亲的动粗口,我爷爷就会说她几句不是,她就会开口骂爷爷奶奶,她多次趁爷爷和妈妈不注意的时候拿药店里的钱和药出去卖,爷爷奶奶的土地五分之三都给她了,剩下给我们家了,最近她又想要我们家那剩下的土地,我妈不理会她,她故意在药店里当众人面说一些难听的话来中伤我妈,我妈是一个以家庭和为贵的人,不想和她争执,她确多次要动手挑衅我妈。处处让我妈为难。她多少年来都这样,爷爷奶奶拿她没有办法,她还诅咒他们赶紧死,亲朋好友没有敢劝她的,叔叔也不敢有半句不是。现在她一直这样对待妈,让我妈没有办法,我想问既然我们家里的人不敢管婶婶,那警察能不能来管呢,因为她总是用手来对我妈指划,像要来打我妈,但是又不打。
没有统一标准,结合当地经济状况和本人实际收入定。最高院司法解释有如下规定: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