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女职工在怀孕中途进行引产是享有产假待遇的,此情况归属于流产假范畴。
按规定,倘若怀孕未达 4 个月就流产,能享受 15 天的产假;而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话,则可享受 42 天的产假。
在这期间,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女职工正常出勤的标准来支付工资待遇,绝不能克扣她们的工资等权益。
同时,用人单位也不可以因为女职工怀孕流产等状况而降低其工资,或者将其辞退,更不能与她们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
要是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规定,女职工有权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自己应得的待遇和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