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房子的月供通常不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要是这房子是在婚后用夫妻共同的钱买的,那房贷的月供就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双方都得有还钱的责任。
要是房子是一方在婚前买的,婚后却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还贷款,除了双方有特别约定之外,这房子就还是婚前买的那一方的个人财产,月供也由这一方自己来承担。
不过,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婚后一起还的贷款以及相应增加的价值部分,另一方是可以要求得到补偿的。
总的来说,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定,得把购房的时间、资金的来源等这些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