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新股东在某些特定状况下或许要承担旧债。
当公司进行整体转让股权时,由于公司是独立法人主体,债务自然由公司来承担,一般情况下新股东不会直接背负旧债。
然而,倘若新股东在受让股权时与原股东或债权人达成了相关协议,并且自愿承担旧债,那他就需要履行自己的承诺。
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里,如果新股东没法证明公司财产与自己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那么他就需要对公司的债务(其中也包括旧债)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要是新股东有抽逃出资等会损害公司偿债能力的行为,当公司的旧债无法得到清偿时,新股东可能就得在其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旧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