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时间通常不会超过 37 天。
公安机关要是把人拘留了,觉得得逮捕这人了,那就要在拘留后的 3 天之内,把这事提请给人民检察院去审查批准。
要是遇到特殊情况,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就能延长 1 天到 4 天。
像那种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还能延长到 30 天。
人民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 7 天之内,得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要是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就得在接到通知之后马上释放那个人,并且把执行的情况及时告诉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