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是这样规定的:要是去非法猎捕那些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这些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那就要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得处罚金;要是情节比较严重,就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要处罚金;要是情节特别严重的话,就得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还要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如果违反了狩猎的相关法规,在禁止狩猎的区域、禁止狩猎的时期,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工具、方法去进行狩猎,从而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并且情节严重的话,就要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这就清楚地表明了,中国在对待非法狩猎犯罪这个问题上,采取的是非常严厉的打击态度,目的就是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以及我们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