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确规定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要是知道别人利用信息网络在搞犯罪活动,还为他的犯罪行为提供像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之类的技术支持,或者是提供广告推广以及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帮助,并且情节比较严重的话,那就要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要同时处以罚金或者单处罚金。
要是单位犯了前款所说的罪,就得给单位判处罚金,并且对单位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来进行处罚。
如果有前两款所说的行为,同时还构成了其他犯罪的话,就按照处罚更重的规定来确定罪名进行处罚。
这个罪的设立,主要就是为了打击那些给网络犯罪提供各种帮助的行为,从而维护好网络的秩序以及社会的安全。